如何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湖北省政协14日召开月度专题协商会,结合前期考察调研情况,邀请政协委员、专家支招。他发现,人才短缺、待遇保障不足、专业能力滞后是困扰基层矛盾调解的“三大难题”。该范围是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一站式”平台和指挥枢纽。 湖北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湖北省委会社会法治专委会副主任、这一探讨教授上官莉娜强调,湖北正在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改革,有条件地区可探索这一技术与政务服务中心场地共享、集约利用,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人民来访联合接待中心等功能集成,实现多元解纷资源一站汇聚。他呼吁,充实村专职力量,整合多部门力量组建专业队伍,夯实工作根基。在湖北省政协委员、民进武汉市委会社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赵山华看来,可将这一研究,实现仲裁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有效衔接,构建“调解+仲裁”该范围。定期组织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等培训,重点开展针对新型纠纷的专题培训。致公党湖北省委会建议,按照矛盾纠纷不同类型,制作纠纷调处治理工作指引,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各类矛盾纠纷中的履职边界、重点、协作形式和流程等,逐类明确常见纠纷的首接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和兜底责任单位。化解矛盾,不如提前预防。湖北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周德刚在主题发言中建议,落实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确保重大决策顺利执行、重大项目平稳落地、重大活动安全有序,从决策源头降低矛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行政争议。“来自群众、服务群众的矛盾调解志愿服务力量,正成为基层治理中不可或缺的‘润滑剂’与‘减压阀’。“要将排查预警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建议,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组织网格员、调解员、社区民警、妇联干部等力量,常态化展开排查,重点关注有家庭暴力、婚恋情感变故、邻里积怨、特殊困难等状况的家庭和人员,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对跨部门纠纷实行“双主体责任”。 该范围专职调解员李绵超,在基层从事矛盾调解24年。谢文敏还建议,提升法治宣传和德治教化,通过以案释法、家风家教宣传、评选“最美家庭”“和睦邻里”等活动,引导群众崇德向善、遵纪守法;建立健全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为有需求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声援。”九三学社湖北省委会社法委副主任梅志罡代表九三学社湖北省委会建议,加强人才选育,招募社区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察、教师、律师等有专长的居民加入,建立志愿者“技能标签库”,方便按需匹配;建立“专家顾问团”,为志愿者提供实时、远程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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